王某,党支部书记,警告处分,张某,镇党委
时间:2019-09-15 17:5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原标题:桓台县纪委通报1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讯(记者 刘怀远)记者从桓台县纪委监委了解到,中秋国庆临近,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桓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通报了1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 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通过网络形式散布传播谣言,发表不当言论。 果里镇太平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杜某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1年10月至2018年8月,杜某在担任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迷信活动提供场所,组织、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杜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县纪委给予杜某开除党籍处分,其他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人民医院原重症监护科主任张某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5年底,张某在解答离休干部使用药品报销的相关问题时,在公共场合公开宣扬过激不当言辞,曲解国家医保政策,把医患矛盾归结为医保政策不合理,引起离休干部家属的强烈不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县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 县书画院院长张某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张某利用举办美术大讲堂活动之机,以“助教费”名义为其本人及书画院工作人员发放补贴12次,共计17000元。对此,张某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县殡仪馆副馆长郭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郭某在主持县殡仪馆工作期间,县殡仪馆通过自设项目、自定政策、自行扩大发放范围的办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65439元。对此,郭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礼。 县人防办原主任魏某借用管理对象车辆,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县人防办违规借用管理对象淄博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轿车用于公务。对此,魏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月13日,魏某安排用公款购买苏烟软金砂一条用于公务接待,价值420元,以办公用品的名义报销。对此,魏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魏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镇宋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某违规支出费用问题。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宋某在担任宋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宋家村委违反有关规定,违规支出烟酒费33330元。2018年11月,唐山镇党委给予宋某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1/3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