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陌生网友租宝马 成都女大学生突然面临2万赔偿?(2)
时间:2019-12-15 13: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认为,若租车平台并不知晓小刘是代为租车,且能提供小刘同意他人取车的证据,则小刘胜诉的可能性极小。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小刘虽不是实际的使用者,但是合同中的租车方。在租赁期间,车辆设备产生损坏和造成租车平台的损失,小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租车平台应对损失进行举证。 若确如小刘所怀疑的合谋诈骗,则小刘无须承担责任,但需有证据作为支撑。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章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