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不避让执行任务消防车 司机被记3分罚款200元
时间:2019-12-17 17: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 月9 日下午1 时许,阜阳市颍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执行火灾扑救任务,一辆宝马轿车占用道路,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辆。5 月10 日,宝马轿车司机陶某某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阜阳交警支队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昨天他们接消防部门信息反馈,5 月9 日13 时许,阜阳市颍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执行火灾扑救任务,行驶至阜口路袁寨段时,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占用道路,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辆。阜阳交警三大队袁寨中队民警依法对违法司机陶某某(1979 年出生,颍东区杨楼孜镇居民)作出处罚。 从事发当天的视频可以看到,消防员先是用语音提示,再多次使用喇叭,提醒前面车主让道,宝马轿车始终不为所动。不仅如此,在一分多钟里,宝马车一直在缓慢前行。由于宝马车不避让,消防车被迫减速,直到消防车路口右转,宝马车依旧在该车道行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振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