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推出新车消费政策:每辆车最高补贴5000元
时间:2020-02-17 19:4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为了促进汽车消费,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将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1 年,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简化购车登记手续等七个方面的措施。 其中,在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方面,《通知》提出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 3000 元补助;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 5 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 50 万元),每辆车给予 5000 元补助;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 2000 元补助(上述情况不予重复补助)。此外,对汽车销售企业促消费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以减轻企业负担。 与此同时,佛山在促进消费方面,还从汽车金融方面着力入手。《通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优化产品定价并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同时,要求规范汽车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加快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分阶段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制定出台鼓励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及相关鼓励措施;营造汽车放心消费环境,加大对汽车销售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力度;推动车辆报税、上牌无缝衔接等。 具体七项措施如下: 一、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 (一)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对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推动汽车消费。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财政分成比例承担。补助资金由消费者申请并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负责制定执行。 1.推动汽车更新换代。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 3000 元补助。 2.鼓励汽车集体采购。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 5 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 50 万元),每辆车给予 5000 元补助。 3.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 2000 元补助。 上述情况不予重复补助。 (二)降低汽车销售企业宣传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汽车销售企业促消费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费用在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简化购车登记手续,提升服务效能 (一)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数量。加快建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到 2020 年年底,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总数达到 60 家,实现汽车销售、上牌“一站式”服务。 (二)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办业务种类。根据《广东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办业务种类,进一步提高汽车企业代办汽车登记业务能力;积极推动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扩大代办临牌服务覆盖面,方便群众购车入户。 (三)简化汽车抵押登记手续。将汽车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由提供原件办理改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材料;优化抵押业务流程,通过数据联网核查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减少群众、汽车金融机构往返公安服务窗口次数,方便群众。 (四)优化汽车登记业务流程。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车主不变)跨市、跨省迁入、迁出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推行市区内群众办理汽车转移登记一次核档、一次查验,档案内部转递服务,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实现汽车转移登记信息数据网上流转,减少群众往返次数。 (五)提升汽车查验服务能力。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建设汽车登记“通道式”查验场,方便快捷办理汽车入户,不断提升群众上牌入户的满意度、体验感。 (六)便利购车登记。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推进落实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运用“互联网+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切实做好自助申报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群众通过网上申办业务,不断提升自助申报平台的处办及时度、准确率。三是推行居住证邮政速递便民服务,免去新市民来回奔波,实现办事“零跑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三、加快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制定并完善限行方案,分阶段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