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3条政策统筹防疫及复工复产(2)
时间:2020-04-01 09: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开放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对每日进馆总人次及同一时段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各级各类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恢复现场办公,所有服务窗口全部开放。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继续实施网上申报或全程自助办理。 强化公共事业服务保障。适应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求,做好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服务保障。 加快恢复集贸市场经营,全面开放城乡集贸市场。要立即开放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城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室外摊点等各类市场,支持经营业户恢复营业。 严格规范禽肉供应。疫情防控期间,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禁止活禽交易。允许活禽交易的场所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禽肉产品继续采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供应模式。 推动政策落地。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发挥作用。要加强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督促检查。要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措施迟迟落实不到位,或者实行过度防控、层层加码等行为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拒不纠正的,要进行约谈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