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质疑汽车充电超时收费新能源车充电37元超时占用费117元?(2)
时间:2020-07-05 03: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哪怕是一分钟一块钱,只要事先明确告知用户就没有非议。”成都新能源促进会秘书长范永军表示,“确实有部分车主提前停入充电站,并将开始充电时间设置为凌晨以利用电费低谷价格,损害了其他车主的权益。企业需要做的道德底线是,在超时占用费的收取价格和收取时间上保障用户的知情权。” 产业联盟: 最快年底前出台标准 规范超时占用收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收取超时占用费的原因主要来自车主、企业、安全要求三个方面。 “超时占用费的收取主要是在经济上起到引导督促作用,在安全上起到预防作用。”成都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副秘书长杨飞告诉记者,市场上包括特来电、星星充电在内共有100余家公司经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超时占用是行业“痛点”,“之前收到企业反映,一位车主在充电车位上停了一个月。” 在杨飞看来,这种超时占用的行为确实损害了运营企业的利益。 关于安全问题,杨飞向记者介绍了电动汽车充电安全的特殊性:“包括起火在内的充电事故大都发生在汽车充电完成后,并且极易产生次生影响,一辆车着火,周围的车都会遭殃。从经济性和安全性的角度出发,企业会收取超时占用费,这在目前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为,联盟会要求企业在收取超时占用费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 杨飞表示,联盟目前正在和成都市经信局以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沟通,最快在年底前推出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标准有望对超时占用收费标准进行规范。 杨飞还建议,政府可以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试点做法,把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和电动汽车长期占用充电车位两种行为纳入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希望各位车主能够遵守充电规范、安全文明充电,充电服务企业能够提高服务水平。”(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实习记者 王培哲) (责编:高红霞、罗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