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对关键零部件发展影响分析
时间:2019-06-02 22: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2018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政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而在该投资管理规定中,包括涵盖了整车以及汽车零部件整个产业链的投资规则,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未来汽车行业未来的投资政策以及未来的业绩表现,这对这对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及产业链布局的拉动,有良好的布局示范效应。 一、重点领域投资方向情况 新能源汽车 发展非金属复合材料、高强度轻质合金、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车身、零部件和整车,全功能、高性能的整车控制系统,高效驱动系统、先进车用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产品,车用动力电池等制造、检测技术和专用装备。 智能汽车 发展复杂环境感知、新型智能终端、车载智能计算平台等关键共性技术,车载传感器、中央处理器、专用芯片、操作系统、无线通讯设备等关键零部件和系统,推动技术研发能力、测试评价能力、军民融合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节能汽车 发展高效发动机、先进自动变速器和混合动力系统等节能技术和产品。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发展动力电池高效回收利用技术和专用装备,推动梯级利用、再生利用与处置等能力建设。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发展高附加值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和工艺,推动零部件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控制等能力建设。 二、汽车零部件投资项目情况 (1)新建和新增发动机 研发能力: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法人应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产品:应满足国家最新汽车排放标准相应要求。 影响分析:国六标准按规划的时间是要到2020年才会实施,现在目前只有极少发动机能满足国六标准。一方面:部分城市已要求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它将利好后处理龙头企业提前业绩兑现;另一方面:利好混动汽车,当前国六发动机还不完全成熟,深圳等要求2019年开始售卖国六车型。当前国六标准的混动车型不多,短期存在一个供需不平衡。 (2)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 研发能力:企业法人已建立车用动力电池产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相关研发经历。单体企业应掌握材料等方面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系统企业应掌握电池管理及热管理系统等方面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 生产能力:拟建设的设施具有较高智能化水平,在厂房布置、生产线设计、智能装备投入、数字化信息管理及生产环境控制、过程控制等方面能够满足智能制造的要求。单体项目生产工序应覆盖电极制备、化成、单体装配等工艺过程,系统项目应具备模组生产、系统装配及测试等能力。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责任:企业法人承担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项目配套建设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 影响分析:当前,动力电池产能利用率约19%,主要由于2017年后8GW•h白名单的原因大量扩产。对省份进行区分后,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该指标高于预期,门槛高于市场实际水平,有望进行调整。目前推广目录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最高仅达到152Wh/kg,此指标将多数动力电池项目排除在外,预计该指标有一定的下调空间,但是高要求也反映了行业趋势,高能量密度仍然是大趋势。 (3)新建车用燃料电池电堆/系统 研发能力:企业法人已建立车用燃料电池产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相关研发经历。燃料电池电堆企业应具备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部件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燃料电池系统企业应具备电堆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能力。 生产能力:燃料电池电堆项目应建设双极板、膜电极等关键部件和电堆组装的生产能力。燃料电池系统项目应建设电堆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和电堆系统组装的生产能力。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4)动力电池企业扩能 除符合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企业投资项目外,企业上两个年度车用动力电池产能利用率均不低于80%。 影响分析:2017年“8GW•h”指标的门槛出台,动力电池企业大幅增加产能以求规避政策风险,产能利用率相对较差。2018年一季度国内动力电池合计产能近180GW•h,一季度单季产能45GW•h,出货量8.6GW•h,产能利用率19%。当前高于这一标准的仅有CATL、孚能、国轩等。 (5)车身总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