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时间:2019-12-25 08:3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特派北京记者段伟朵 医疗卫生健康,关系到每一个人。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已是草案第四次提请审议。草案四审稿增加了不少亮点,比如,明确“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鼓励单位开放体育场所等。 【声音】这部医疗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提请四审,不少委员投“赞成票” 记者了解到,此次提请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共10章110条。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的立法工作现在进入四审阶段,我觉得经过四次审议之后草案内容基本上是成熟可行的。”李巍委员说。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经过三次审议修改,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文本基本成熟,有许多亮点。”李飞跃委员说,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关注群众,关注农村,关注基层,强基层的导向非常鲜明。比如,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医疗卫生人员的配备等方面都体现了重心下沉,向基层倾斜,并把一系列来自基层实践、行之有效的特殊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符合目前基层特别是农村缺医少药的实际情况。 杜玉波委员则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肖怀远委员表示,正因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是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母法,法律的规范内容比较宏观,因此,保证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专业领域的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比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分级诊疗、家庭医生、健康影响评估等方面还存在制度上的空白点。建议这部法律通过实施以后,相关部门加快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配套的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确保这部法律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地实施。 针对草案,与会人员还从方方面面提出了一些建议。针对四审稿中修改的亮点,有些声音建议再斟酌,有些则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一起来看看。 【建议1】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你同意吗? 针对草案三审稿,有的常委会委员、代表建议进一步体现预防为主的精神,完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明确公民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理念。因此,草案四审稿增加了相关的规定,将“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相关规定写入其中。 草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对此,有些委员表示,明确这一理念是草案的一个亮点,但也有与会人员表示,表述不太清晰。其中,全国人大代表邱立成认为,该法未表明公民个人健康的其他责任人,所以,不应出现“第一责任人”。 邓凯委员则建议修改一下第六十九条中“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表述。关于责任是第一还是其他,情况是复杂的,有的人的健康损害是被动的,责任的情况要依事而定。 【建议2】鼓励单位开放体育场所基础上,政府所属的公共体育场地能否免费开放? 不少单位都修建有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周末的时候,单位关闭,这些体育场地闲置起来比较可惜。草案四审稿采纳了相关建议,在七十五条第二款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对此,乌日图委员认为,动员单位所属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政府所属的公共体育场地更应该向社会开放,因此建议该条修改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该免费向公众开放,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杜德印委员则表示,这种提法难以落实,应明确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是政府为了健康促进而去利用单位的体育设施,而不是把健康促进的责任完全压到单位。北京市多年前就提出了这一条,但实际上开放不了。因为无主体、无政策、无组织、无制度,结果谁开放谁麻烦,最后就没人开放了。建议该条改成“国家统筹组织引导支持单位的体育场所设施向公众有序开放”,由基层政府负起责任来,建立组织、制定政策,健全制度,提供相应的保障,做到有序开放。 【建议3】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禁止烟草广告植入影视剧入法,可好?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2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媒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但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普及发展,烟草企业将广告及促销活动逐渐投放到互联网,也增加了影视剧当中植入烟草广告的内容。”罗保铭委员说,建议在草案第七十八条中增加一款,规定为: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活动,并在第九章中增设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与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也能够很好的衔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