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锐界漏油后续 同意退车后的新分歧(2)
时间:2020-04-17 01: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第三方的汽车维保人员在查看之后表示其仅是“渗油”,还未到“漏油”的程度,日常使用并不影响正常车辆功能。但侯先生表示,根据此前第一辆车的使用经验来看,这辆车随着里程的增加该现象会越来越严重,“渗油”会逐渐演化为“漏油”,此前第一辆车的发动机护板每次拆除之后都能看到大片的油液渗漏污渍。 双方就退车产生矛盾点——补偿费用该以何时里程计算 在侯先生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当初购车的长安福特4S店,近四年的维权以及前前后后十来次的维修,侯先生已经成为了这家4S店的“名人”,按照侯先生的说法:“这家4S店哪个工作人员不认识我?你可以想象我为这件事儿跑了多少趟!” 与侯先生会面的是该4S店的售后总经理,见面之后双方直奔主题,侯先生表示退车是自己这么多年来维权的最终目的,自己当初选购的长安福特锐界已经从爱车变成了自己的一个噩梦。 原本预想中我们会看到双方签署退车协议的圆满场景,但是在会面之后,我们却发现退车并非易事。除了4S店尚未明确退车流程之外,双方还有一个未能达成的共识点——车辆折旧费该以何时的里程计算。 根据汽车三包法规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根据4S店售后总经理的说法,目前侯先生的车辆已经行驶了14000km左右,按照三包凭证计算,候先生若要退车,需要缴纳3.78万元左右的补偿费用。但是侯先生表示,自己提出退车要求是在第二辆车首保时,彼时车辆行驶里程为4000km左右,此后10000km左右的行驶里程所产生的补偿费用是由于4S店和厂家拖延退车产生的,责任在于4S店和厂家,所以自己想要按照4000km左右缴纳补偿费用,大概1.08万元左右。 双方就2.7万元左右的补偿差价产生了分歧,4S店售后总经理表示该问题自己无法做主,需要反馈给上级领导以及厂家,有了反馈结果之后再告知侯先生。 侯先生表示,就补偿费用可能还需要协商的时长并不确定,在此过程中,车辆的里程毫无疑问还会增加,4S店应该提供代步车辆。4S店售后总经理则表示代步车辆是在车辆问题无法维修解决耽误车主正常用车的前提下提供的,侯先生不同意维修,所以无法提供代步车辆。至此,双方就该问题的协商进入了死胡同,一方面,侯先生表示该问题自始至终都是因厂家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自己无法因厂家过错而承担自己不应承担的费用。4S店则表示其按法规行事,自己没有权限按照侯先生的意见办事。 在离开4S店后,侯先生表示自己并非在意2.7万元的差价,而是无法咽下这口气,这所有问题的根源在于产品质量,自己却要为厂家的质量问题埋单,这非常不公平。另外,侯先生表示,4S店起初同意退车时并不同意退车辆购置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以及征收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规定,因质量问题,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在侯先生搬出法规后,4S店则进行了妥协,表示可以退税,但是这需要侯先生自己同政府税务部门沟通。 前前后后多次的沟通,侯先生认为4S店同意退车其实本身就承认了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理应爽快退车,但是在此过程中,4S店和厂家却设置了层层阻碍。 经过爱卡汽车向律师咨询,律师给出意见认为,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承担相关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以保障用户正常使用产品,同时车辆用户作为消费者,也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