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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保价退货”两张皮、共享汽车剐蹭责任怎么算……这些陷阱,你中过么?

  又到315。15日,江苏省消保委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共计受理消费投诉128941件,根据投诉情况及当下维权热点、难点,省消保委梳理出部分典型调解案例进行发布,涉及汽车、装饰装修、共享消费、未成年人消费、旅游服务等多个领域,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希望通过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及分析,提醒广大消费者留意消费“陷阱”,掌握维权技巧。


  案例一  合格证缺失难上牌  抽丝剥茧终追回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消费者陈先生在通市某汽贸公司购买了一辆品牌轿车,价值51600元,经营者交付了车辆,但未移交车辆合格证。后该公司法人卷款跑路,消费者无法取回合格证而不能办理上牌手续。但汽贸公司、汽车厂家均表示未留存消费者合格证,多方求助无果下,消费者投诉至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工作人员调查得知,该公司并非品牌方授权门店,而是向苏州某4S店预付小部分钱款购买车辆销售,同时通过苏州4S店担保,将合格证质押至宁波某银行,资金回款后再行赎回的三方融资协议方式维持运营。公司法人跑路后,省消保委多方追查,最终确认合格证被苏州4S店赎回,工作人员遂致电并发函至汽车厂家,要求厂家协调,将合格证交付消费者。经过多方沟通,2019年12月,苏州4S店将合格证交付,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我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上述规定均表明,合格证作为车辆上牌依据,是必要且重要的随车文件,合法交易后所有权归消费者所有,经营者应在交付车辆时无条件移交。


  本案中,汽贸公司利用本应属于消费者的合格证进行质押的行为具有较大资金风险;上游4S店作为经销商为增加销量,进行担保的行为更是将风险扩大;银行系统作为贷款提供方,本应当对企业融资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将汽车合格证作为质押资产存在严重安全漏洞;汽车厂家作为品牌授权方,也应对经销商行为进行有效合法的监管。可以看出本案中汽车销售各利益相关方均存在不当行为,结果是任何一环节出现问题,风险最终却由消费者承担。在此,省消保委对不透明汽车销售利益链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呼吁汽车行业开展自律检查,正视法律要求,改善行业现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一大宗特殊商品时,应确保各项手续和证件齐全,如遇上述情况,应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与商家据理协商;协商不成,可及时向消费者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汽车销售企业及经销商在进行汽车销售时,也应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切实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营责任。


  案例提供: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案例二  异地买到事故车  跨市调解显正义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泰州市刘女士向常州市钟楼区消费者协会投诉,表示其7月初在钟楼区某二手车市场买了辆二手汽车,当时商家承诺,所购车辆无重大事故。购买后3天,消费者发现该车有费用高达17万元的重大维修记录,刘女士察觉被骗,立即和经营者联系退车,经营者却表示维修费用是原车主更换原装配件所致,拒绝办理退款。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通过法律科普方式告知经营者交易需如实告知商品情况,诚实守信,经调解,商家免费为刘女士更换了一辆同品牌无重大事故二手车。


  【案例评析】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本案中,二手车商作为专业人士,对所售车辆的车况尤其是车龄、里程数,是否泡水车、火烧车、事故车等问题必须要全面调查了解,同时完整告知并如实写入合同。经营者通过隐瞒主要信息方式促成交易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理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消费提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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